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着力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财政部、中直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出,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府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府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要通过科学决策、加强管理、技术进步和宣传教育等措施,优化政府机构资源配置,引导资源消费方式的改变,带动全社会做好节约资源工作;2010年要在2005年基础上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构要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节约资源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制,明确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从职工个人、单位管理和履行政府职能等不同层面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节约优先的方针;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做政府机构节约资源的榜样;全军各级机关要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为部队做出榜样,带动部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
《通知》提出了要突出抓好政府机构节约资源的重点工作:一是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二是加强建筑节能;三是严格公务车辆节能管理;四是实施政府节能采购;五是强化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六是加强日常节约资源管理;七是加大资源节约宣传力度;八是大力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同时,要切实加强节约资源的基础工作,做好资源消耗统计,加强量化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核算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规范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新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监督检查。
(200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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