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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生接送车出事交警将承担责任

作者:admin日期:2006-02-24来源:

 

哈尔滨学生接送车出事交警将承担责任


  哈尔滨市各中小学校开学在即,为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即日起,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将对全市的“送子车”进行首次检验,并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核。从3月1日起,经检验合格的“送子车”将贴合格标识上路接送学生。与此同时,各区交警将与送子公司、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送子车”一旦出事,相应交警将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在交通部门登记注册的送子公司共有36家,正规“送子车”达1480余台。除此以外,有关部门每年还会查出大量非法“送子车”。根据国家规定,未在交通部门登记注册、以盈利为目的个人车辆作为“送子车”使用的,都属非法行为。由于一些送子公司的实力有限,往往不会购进大批车辆专门用作“送子车”,而是招聘一些社会车辆挂靠在送子公司从事送子工作。从而导致一些不负责任的挂靠车辆会在送子公司干几年后,以降低费用为诱饵私下与孩子家长达成协议,之后再与送子公司解除关系自己单干,这样就形成了大批非法“送子车”。同时,按国家规定,“送子车”除正常缴纳国家相关费用外,送子公司必须为接送的每一名学生办理人身保险。而非法“送子车”不仅存在逃费问题,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会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针对这一现象,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决定从即日起组织警力,深入送子公司,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送子车”逐一进行检查,建立档案。根据要求,“送子车”所在送子公司必须属正规企业,并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每台“送子车”必须参加乘客保险;严禁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对于检查合格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核发“送子车”通行证,并在车辆风挡玻璃上粘贴统一合格标识。3月1日起,凡不带有“送子车”检验合格标识的车辆将坚决不允许接送学生。规定中还要求,所有“送子车”的驾驶人需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接受审查,严禁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和驾驶经验未满3年的人员驾驶“送子车”。
  此外,交警部门将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各区宣教交警进入学校对学生进行新学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检查校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区宣教交警还将与送子公司、“送子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签订率要求达到100%,“送子车”一旦出事,相应交警将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黑龙江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