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与浙大新宇合作签约仪式举行
作为集团05年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突破性大事,浙江大学新宇集团和对外经贸大学合作管理学生公寓的签约仪式,于2005年11月4日在对外经贸大学正式举行。参加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的有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后勤改革处处长朱宝铜,对外经贸大学校长陈准民、副校长胡福印及有关部门领导,浙江大学副校长卜凡孝及有关部门领导,浙江大学新宇集团总裁罗树明等。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胡福印,浙江大学副校长卜凡孝分别代表各自单位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本次合作管理中涉及的对外经贸大学学生公寓包括:原有老式公寓14幢,建筑面积约4.5万方,以及对外经贸大学05年新近建成的面积约9.3万方的大型单体式公寓楼(虹远楼),其主体结构共有12层(其中地面10层,地下1层,局部地下2层),约2000个房间,可容纳学生近8000人。作为首批被列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知名高校之一——对外经贸大学,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后勤保障支撑体系,引进先进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机制,经教育部有关领导的推荐和引见,副校长胡福印先生亲自带队,对新宇集团辖下学生公寓管理现状和服务水平进行了详细的实地考察,经对外经贸大学的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浙江大学新宇集团进行多次的磋商,最终确立了双方在学生公寓管理上的全面合作。本次合作的达成是新宇集团继共建、托管浙江省内若干高校后勤建设以来的一次成功的跨地域性尝试,它不仅标志着新宇集团业务发展从此迈出了具有战略意义的坚实一步,使得新宇集团在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方面更广泛地为国内高校所认同,而且也为集团进一步发展和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