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生受处分后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合肥工业大学在我省高校率先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根据合工大“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该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合工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据合肥工业大学学工部副部长宋黎明介绍,建立学生申诉渠道,保障学生受处分后的申辩权利,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理念的一次飞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学生权利的绝对尊重。合肥工业大学郑同学认为,大学生申诉权被正式提出,强化了大学生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同时也促使学校在处分学生时必将更加慎重。
据了解,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高校,目前也都正加紧制订各自的“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并都将成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
据安徽高校后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