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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大党委对学生党员提出先进性标准

作者:admin日期:2005-09-05来源:

浙江工大党委对学生党员提出先进性标准


    近日,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座谈会,专题讨论和通过了《之江学院关于保持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之江学院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标准与实践要求》等5个关于保持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文件,确定了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题口号为“成才在之江、党员当先锋”,对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了全面布置和具体落实。
  为了能使广大学生党员学有要求、行有准则、赶有方向,浙工大之江学院在7月底就拟订了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标准与实践要求,并在8月22日学院举办的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骨干培训班上作了反复研讨,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引发广大学生党员进行广泛的讨论,达成了较好的共识。
    浙工大之江学院提出了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八项具体要求:学习理论、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发奋成才;联系同学、乐于服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守纪律、服从组织;勇于批评、坚持原则;注重修养、讲究公德;以身作则、树立形象。学院明确了学生党员塑造形象的“七一”指标,要求每个党员每学期至少要做到:读好一本理论书籍;帮助一名困难学生;联系一位积极分子;参与一项社团活动;创建一个文明寝室;做好一项社会工作;过好一次民主生活。学院提炼了学生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六个表现:思想工作中发挥先进作用;业务学习中发挥表率作用;联系同学中发挥桥梁作用;精神文明中发挥示范作用;班团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社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学院希望学生党员能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光荣感与责任感的关系;政治学习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奉献精神与利益原则的关系;组织需要与自我发展的关系;良性竞争与团结协作的关系。学院要求学生党员注重具体实践的四个环节:计划环节――每学期初制订实施计划,上交党支部审核存档;实施环节――积极创造新形式、建立新载体、树立新典型;总结环节――期中小结交流,期末书面总结;考核环节――每年10月定为学生党员“述责答辩月”,每个党员就党性锻炼、 履行责任情况向所在班级同学进行述责答辩,并接受同学的“满意度”测评。
 

据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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