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光焘为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绿色建筑)
专题研修班授课
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
大力推广建筑“四节”努力建设节约型城镇
8月16日,建设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绿色建筑)专题研修班开学,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以“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建筑‘四节’,努力建设节约型城镇”为题讲了第一课。
汪光焘说,要充分认识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他结合我国的资源环境条件分析了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当前在经济增长方式方面,主要还存在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问题。
汪光焘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中央领导同志对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作出指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新时期城市发展提出6个坚持、6个转变。国务院又连续下发文件明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要求加快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汪光焘提出,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高度,从保证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的高度,从建设节约型城镇的高度来认识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重要意义。要从我国能源资源的现实条件、城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及建筑“四节”的巨大潜力三个方面认识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
汪光焘提出了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及途径。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工作平台,以建筑“四节”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以技术、经济、法律等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节约型城镇。
总体目标及具体目标: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要接近或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具体目标: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大城市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减少2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到2020年,北方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特大城市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5%的目标,绝大部分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2010年目标基础上再大幅度减少;争取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比2010年再提高10%;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2010年再下降20%。
工作思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要立足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立足建筑“四节”已取得的进展;要用城乡统筹和循环经济的理念,研究思考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深刻内涵及其之间的辩证关系,认真解决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处理好建筑“四节”工作中点与面、近期工作重点与长远发展目标的关系。既要考虑单体建筑,又要考虑城市或区域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布局;既要考虑新建建筑的“四节”,又要研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性质的既有建筑的节能节水问题,注重降低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总的能源资源消耗。
基本途径:建筑“四节”。建筑节能,一是城镇供热体制和供热方式改革;二是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三是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突出抓好政府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四是推广应用新型和可再生能源;五是合理布局城市各项功能。建筑节地,一是规划层面,合理规划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和节约程度,当前突出强调抓好各类开发区土地的集约和节约利用;二是加大墙改力度,进一步减少粘土砖生产对耕地的占用和破坏;三是深入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筑节水,一是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二是强化节水器具的推广应用;三是再生利用、中水回用和雨水回灌;四是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建筑节材,一是采用新型建筑体系;二是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等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三是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四是开展建筑垃圾与部品回收的研究和应用。
汪光焘还提出了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八项工作措施。
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一是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镇发展用地合理布局。二是在不同层次和类型的规划中,充分论证资源和环境对城镇布局、功能分区、土地利用模式、基础设施配置及交通组织等方面的影响。三是加强规划对城镇土地、能源、水资源等利用方面的引导与调控,立足资源和环境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四是要注重区域统筹,积极推进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五是要注意城乡统筹,加快编制和实施村镇规划,合理调整居民点布局,提高村镇建设用地的使用率。六是要对各类开发区的土地利用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促进其集约和节约使用土地。七是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标准规范。一是加强建筑“四节”标准规范的制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更加严格的建筑“四节”地方实施细则。二是要认真执行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中介机构执行建筑“四节”强制性条文的监管。四是要加强对新建建筑特别是公共建筑执行建筑“四节”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快科技创新。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有关城乡现代节能与绿色建筑等专项规划。二是要积极组织科技攻关,努力开发利用适用技术和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体系以及新型和可再生能源,鼓励研究开发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和产品。三是注重加快成熟技术和技术集成的推广应用。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有关城乡现代节能与绿色建筑等专项规划。四是加强国际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五是加快墙体材料革新,特别是注重解决墙体改革工作中的关键技术和技术集成问题。六是加快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七是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措施。一是要探索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和机制,研究制定产业经济和技术政策;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新建建筑推广“四节”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示范项目给予贴息优惠政策;三是研究适当延长墙改专项基金的工作;四是研究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五是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参与既有建筑改造等;六是大力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深化供热体制改革;七是严格执行污水垃圾收费制度;八是改革有关奖项的评审办法,把执行建筑“四节”的情况作为评审内容。
抓好试点示范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统筹城乡规划布局,节约用地的试点。二是要研究通过产业现代化促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三是要抓好一批供热管网改造、城市绿色照明、政府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应用工程和我国绿色建筑结构与评价体系等示范项目。四是抓好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体系的试点示范。五是抓好政府公共建筑率先进行节能改造。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要研究建立有利于促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推进建筑“四节”工作的制度。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把推进建筑“四节”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点工作之一。二是各地要制定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规划。三是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计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四是认真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
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建筑“四节”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科技水平和能力。普及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知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树立良好的节约能源的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题研修班由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据《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