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总收银工作管理
6.1 集中点款 6.1.1 总收银台应做好以下工作: a)按时到岗,做好点款前准备工作,在有摄像监控的位置点款封包; b)点款时应集中思想,一丝不苟,认真操作,在收银工作结束前不得无故离岗; c)每笔销售款点款前逐一核对解款单和 POS打印报表各项金额,在点款时应按照点一笔、清一笔的操作规程进行,每笔销货款未点清以前,不得混入其他现金及单据中。 6.1.2 清点销货款的顺序: a)按解款单项目排列顺序逐项清点, 对各项目的张数(笔数)、金额逐一核对;对电子消费卡等无解交凭证的付款方式,由总收银员按POS打印报表金额填写,并计算出实际解交额; b)清点无误后在解款单签收人处签章确认,并将解款单、收银台留存联随同解款布袋发还各收银台; c)在收款过程中发现解款单填写与实交现金票据不符或假币、帐面不平、解款单填写不规范等,应立即请其他总收银员复核确认后,开具差错通知单次日交收银领班处理; d)解款单总额与POS凭条净销售额的差异在解款单溢缺栏注明,有10元(含)以上非正常差异的,应立即通知收银台复查备用金及对帐; e)发现假币应开具差错通知单,并注明面值、版本和号码,及时通知所属收银台补足帐款;假币按规定处理,收缴的假币除留存部分作为培训之用,其他假币应解交银行并取得收缴证明; f)所有销售款清点完毕,应整理收入现金及各类票据凭证,并与解款单和溢缺额的合计数轧平;总收银员本人溢缺款按收银员溢缺款的相关规定处理。
6.2 收取整笔款 总收银员对收取整笔款应做好以下工作: a)在每日规定时间,应由两名总收银员会同两名保安人员陪同,收取所有收银台的同种票面满百张的销售款,并在各收银台交接班记录簿上解交整笔款一栏内签字,签字视为对整笔款封包的签收,具体金额以清点后结果为准; b)收款全程应由保安人员护送直至总收银室,节假日、双休日整笔款较多应分两次收取,前次收取整笔款存入总收银室后再收取后次; c)整笔销售款清点无误后,将收银袋发还至各收银台,销售款解款回单由总收银员签章后附在袋外。
6.3 现金解行 6.3.1 现金解行以银行上门清点为主,以解交银行后清点为补充。 6.3.2 总收银员按实收取现金全额解行,详细填写银行现金解款单各栏,非销售款应在款项来源栏注明,在专用簿上逐笔记录银行现金解款单金额。 6.3.3 银行工作人员在清点现金时,应由总收银员陪同至清点结束,当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若解行款中有差异,总收银员应当面与银行工作人员复核。 6.3.4 当银行运钞车来时,总收银员应与安保人员一起陪同银行工作人员将现金解押送至运钞车上,并由安保人员登记解款车车号后方可离去。 6.3.5 当没有运钞车解行时,5万元(含)以上现金需要直接解行的,应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6.3.6 银行上门清点 6.3.6.1 总收银员填写银行现金解款单(一式三联:回单联、收入凭证联、附联)。 6.3.6.2 待现金清点结束,银行工作人员应在银行现金解款单附联上加盖“上门收款受理章”和银行工作人员私章,交总收银员保管,并在专用簿上签字。总收银员应保证当场收到的银行现金解款单附联齐全,图章无遗漏。 6.3.6.3 银行现金解款单回单联次日由银行工作人员带给总收银员,调换附联。总收银员验看回单联的张数、金额和图章无误后,将回单联交给会计课入帐。 6.3.7 解交银行后清点 6.3.7.1 总收银员填写银行现金解款单(一式两联:回单联、收入凭证联)。 6.3.7.2 总收银员等到银行清点结束,直接领取银行现金解款单回单联,带回交给会计课入帐。总收银员应保证当场收到的银行现金解款单回单联齐全,图章无遗漏。
6.4 支票收取和解行 6.4.1 总收银员收取支票应遵循“支票不过夜”原则,及时收取和解行。 6.4.1.1 当日13:00以前收银台收进支票,总收银员负责收取并保证支票在当日15:30前解行。 6.4.1.2 当日13:00以后收入支票,由总收银员在营业结束前收取,次日上午解行。 6.4.1.3 收进支票的收银台应以电话通知总收银员,以保证总收银员及时前来收取。 6.4.2 总收银员收取支票时应在收银台解款单支票栏内签收,并对支票做一般审核,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支票立即退还收银台。 6.4.3 总收银员按收入支票的开户行分类填写银行进帐单,逐张在专用簿上记录,到会计课背书后及时解行,并当场领取回单,交会计课进帐。 6.4.4 遇到银行退票时,总收银员应立即通知相关收银台,并告知退票原因,由收银员通知商场延迟发货。总收银员应与顾客及时联系调换支票并通知收银员在支票变更后的发货时间。 6.4.5 被退票的支票应在专用簿上记录,确保得到补救处理。 6.4.6 确定节假日期间支票发货的合理日期,提前通知收银员。
6.5 银行卡交易 6.5.1 总收银员对银行卡应做好以下工作: a)核对当日收取的手工压卡单联次、金额无误后,按银行分别填写银行卡汇计单和进帐单,及时交送银行工作人员,出现问题与有关银行联系解决,回单交会计课入帐; b)核对当日联网POS签购单、轧帐单金额与销售报表数,如有差异,查明原因,与信用卡中心联系解决; c)负责向银行领取各类银行卡单据,保证日常营业使用; d)及时将银行寄送的止付名单发送至各收银台、结算处,并收回上一期止付名单; e)负责办理信用卡业务中须与银行部门交涉的日常事务;负责代顾客与银行联系查询解决银行卡错划款。 6.5.2 总收银与结算处均代理收银台进行信用卡电话授权,并记录于信用卡授权记录簿内。对已取得授权号又取消交易的,及时向银行发传真取消授权。 6.5.3 银行卡签购单由收银课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两年。
6.6 赠券(商品券)、厂商抵用券管理 6.6.1 总收银员对赠券(商品券)、厂商抵用券应做好以下工作: a)每日做好赠券(商品券)的清点、复核、登记工作,不同截止日期、面额的赠券应分别清点、存放、以便复核; b)促销活动中若将已用过的赠券提供给企划课重复使用,在领用单上注明提供赠券的总收银员姓名并在赠券领用记录上登录; c)每月初应汇总、结清上月赠券(商品券),提供与登记表、销货款报表全额一致的剪角赠券(商品券)交给会计课;提供有截止日期、面额、张数的赠券(商品券)回笼清单交给财务部经理。 6.6.2 每月初由会计课复核上月赠券(商品券)实数,将清点实数写在复核清单上交给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对回笼清单和复核清单审核无误后,在回笼清单上签字确认,废券即时销毁。有差异由会计课会同收银课查明并报财务部经理。 6.6.3 回笼的厂商抵用券按公司赠券回笼办法处理;供应商若提出收回抵用券的,总收银领班交还相应商品课并签收。
6.7 后台调整 6.7.1 因POS支付方式输入错误和日常帐务处理必须的支付方式调整,由收银课确认。 6.7.2 商品销售的后台调整应填写后台调整单,经商品课课长签字确认。财务部需要帐务调整的,由财务部经理确认。 6.7.3 建立后台调整登录簿,系统内的调整操作由会计课指定人员复核后操作。
6.8 收银报表统计与单据保管 对收银报表统计与单据保管,总收银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a)每日13:30前准确及时地完成销货收款手工报表,交给会计课复核并输入电脑; b)销售收款手工报表摘要栏内记明信用卡分类、代收代付、定金等明细帐目; c)每月初打印上月收银员溢缺款报表,收取收银员赔款,交给会计课; d)每月初和月中收取各收银台促销退货扣款,并对退货扣款进行复核; e)每月初打印上月定点收银台定金清单,并对定金收据进行复核; f)各类单据附件完整、无遗漏,理放整齐有序,凭证填写正确、完整、清晰,不得涂改。
6.9 零币调换与备用金 对零币调换与备用金管理,总收银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a)与银行保持经常联系,确保零币供应,满足各收银台营业运转需求; b)确定各收银台备用金数量,做好备用金的收发;每日各楼层机动收银员统一向总收银调换当日所需零币; c)零币调换及总收银备用金实行轮流负责制,每日清点交接,谁接收谁负责; d)建立备用金登录簿,每日记载备用金总数及构成,由会计课不定期检查备用金情况。
6.10 业务指导与监督 6.10.1 总收银员应具备较丰富的业务知识,能够对收银员的询问提供指导和帮助。 6.10.2 总收银员在清点销售款过程中,对收银员发生的各类工作差错应按规定开具“差错通知单”,交给领班处理。重大差错应及时向收银课课长汇报。
6.11 其他工作 总收银员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领取和分发各类单据和收银用品,确保存量和收银台正常领用; b)领取和分发就餐券、加班费、工作服装等; c)完成月度排班表,配合人力资源部对部门员工考勤进行处理、统计; d)完成当月收银员违纪统计表的整理打印,在次月5日前交人力资源部; e)对收银台点钞机进行维护保养; f)完成收银课其他临时性工作。
7 超市收银管理
7.1 日常管理 7.1.1 超市收银规范服务用语为“欢迎光临”、“一共**元”、“收您**元”、“找您**元”、“商品请点清”、“谢谢”。 7.1.2 无顾客时,收银员应按规范站立,不得倚靠操作台,相互之间不得闲聊。 7.1.3 非因收银原因查询商品编码和价格,收银员当班期间不得进入超市自选区,更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购物。 7.1.4 对顾客将商品带至收银台但不购买的情况,收银员应将商品放于前端货架,由营业员及时归位;冷冻商品立即归位。 7.1.5 对顾客付款后未带走的商品,收银员应通知收银领班。当日营业结束前顾客仍未领取,收银领班应以“清某笔”方式打印出POS凭条,将商品交给超市领班(含)以上人员处理,请其在POS凭条上签收,保留该凭条并在专用簿上登录。 7.1.6 劝阻持开封饮料、食品或者带包顾客直接进入超市自选区。 7.1.7 收银员暂离或就餐应征得收银领班或者机动收银员同意,原则上同排收银台不得有两人(含)以上同时因暂离或就餐而造成空台。 7.1.8 收银员离开收银台应将销售款连同塑料格从POS银箱中一并取出,锁入抽屉,随身带走抽屉钥匙,拉好阻隔链。 7.1.9 营业结束前5分钟,收银领班视现场情况可安排收银台结帐,应保留至少一只收银台,直至自选区内无顾客方可结帐关机。 7.1.10 发现可疑人员,收银员应及时通知超市管理人员或安保人员。 7.1.11 收银员不得因私拿取或任凭顾客拿取包装袋等公司物品。 7.1.12 收银员应将放置在收银台后面的拎蓝叠放整齐,集中摆放。 7.1.13 收银员应保持操作台无尘、无污渍、无水渍,地面、夹缝无散落垃圾,包装袋、包装物品理放整齐,橱门关闭。 7.2 扫码操作要求 7.2.1 收银员在未接待顾客时应面向正前方规范站立,顾客携带商品前来付款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并向顾客微笑致意,同时身体半侧转,承接顾客所购商品。 7.2.2 收银员在扫码时应将商品从拎蓝内取出,不得直接在拎蓝内扫码。直接装在推车内商品应先取出并有序置放在操作台前端(可请顾客取出),然后再逐一扫码。 7.2.3 收银员拿取拎蓝或推车内商品时,应先将蛋品、玻璃制品等易碎商品及分量较重商品取出扫码装袋,然后将拎蓝侧翻,对其余商品扫码操作。向顾客报总价后,在顾客取款间隙将拎蓝区分大小整齐摞放在操作台后面。 7.2.4 收银员对商品进行扫码前应先看顾客选购的所有商品,对装袋数量、大小作大致判断,按类别对商品进行次序扫码。 7.2.5 商品在经过固定式条码阅读器有效阅读范围前略作停顿,完成扫码,收银员勿大幅晃动,以免多读;使用手提式条码阅读器,收银员应左手持商品,右手持阅读器相距5CM左右勾发读码,勿连勾,以免多读。 7.2.6 读码时收银员应听阅读器所发出的嘀鸣,声音异常应看屏幕显示的读码状况,每完成2-3个商品扫码后,收银员应略看屏幕上的商品名称、价格、数量是否正确,有疑问应进一步查看,禁止不看屏幕连续扫码。 7.2.7 收银员对同种商品数量较少可以逐一扫码,不得对同一商品连扫代替逐一扫码。商品数量较多(4只(含)以上),收银员应键入数量并核对实物数量是否一致。对包装相近的商品辨明清楚,收银员应避免将不同商品误作同一商品以数量键键入。对包装在一起的搭送赠品,收银员应避免将赠品条形码误作商品条形码扫入。 7.2.8 顾客购买原封整箱商品的,收银员应找到纸箱上内装商品数量说明,以数量键键入并对相应单品扫码。注意保证键入数量的正确与单品取样正确,对数量或者对应单品不能完全确定应开箱清点察看。 7.2.9 顾客购买整箱商品,若包装或封条已拆开或有拆开痕迹,收银员应开箱查看商品清点数量。对不透明外包装并有可疑现象的,收银员可以打开包装查看。 7.2.10 经扫码的商品应置放操作台后端,与未扫码的商品保持30CM以上距离。 7.2.11 收银员将全部商品扫码完成经打折后将总价报给顾客,按顾客提供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如实键入POS机,找零与POS凭条直接交到顾客手中或轻放在零币盘内。顾客购买商品较多时,收银员应关照顾客清点。
7.3 装袋操作要求 7.3.1 商品的装袋原则为:日用品与食品分装(少量且包装完善的商品除外)、生熟食品分装、冷热食品分装、易污染易碎物品分装;选择包装袋大小适中,既不要分袋过多,又不要单袋过重,既要方便顾客拿取,又要节约包装袋。 7.3.2 经扫码的商品达到合适装1个包装袋的数量时应先装袋,收银员将装袋后商品置放在操作台后端,然后继续将剩余商品进行扫码及装袋,不得将商品零乱铺满在操作台面。 7.3.3 装中号袋可在操作台后端袋杠上进行,收银员将扫码后的商品回身装袋,动作要迅速。 7.3.4 大袋应整齐叠放在操作台橱门内。装大袋时,收银员将大袋轻轻抖开,左手持袋,右手拿取商品扫码后直接装入袋。 7.3.5 小袋和简易包装袋整齐置放在顺手处,由收银员根据需要拿取。 7.3.6 对少量冷冻食品、易污染食品可先用简易袋装入,再与其他商品放入大袋中。 7.3.7 商品装袋后要求袋口拎攀能接合不紧绷,两只拎攀受力均匀,整袋商品的放置不明显倾斜。 7.3.8 对顾客提出的分袋、装大袋、索取包装袋等要求,除明显不合理的,收银员应满足顾客的要求。对顾客提出绳扎、装箱等其他要求的,收银员与营业员应力所能及帮助顾客。
7.4 扫码异常的处理 7.4.1 商品条形码无法被识别、识别金额品名与商品不符或者漏贴码商品等,应由附近营业员或收银员到超市卖场内,核对价目卡,按价目卡的商品编码输入POS机。 7.4.2 属于某一种商品或者某种较多商品条形码信息错误的,由收银领班负责通知超市商品课,超市商品课应在次日前完成补救措施。
7.5 退货与调整 7.5.1 在未“小计”前,因顾客原因或者收银员误操作多扫、错扫商品,收银员可用“清某笔”操作。“重打”操作应符合相关规定。 7.5.2 退出、退货(调整)操作权由收银领班与机动收银员负责,对不符合操作要求的,机动收银员或者收银领班不得做退货、退出操作。 7.5.3 超市收银领班、机动收银员应保证一人始终在营业现场,对收款前(已小计)因顾客原因或者收银员错误操作,应作“退出”处理, 进行退出操作必须当场核实情况、当场操作,不得拖延。 7.5.4 收银领班、机动收银员因特殊情况均无法到现场做“退出”调整的,收银员应先做“现金、确认”, 打印出错误POS凭条后,重新打印正确POS凭条并“重打”,以重打的正确凭条与错误凭条作为退货(调整)操作依据。 7.5.5 收款后发觉错误操作需要更正的,收银员应收回错误POS凭条,重新打印正确POS凭条并“重打”,以重打的正确凭条与错误凭条作为退货(调整)操作依据,同时计算应退还或者应补收顾客金额。 7.5.6 收款后顾客未离开卖场,提出退调商品的,由收银领班作退调货处理,并在退调货POS条上签字确认。 7.5.7 顾客离开卖场后前来要求退货,超市领班以上人员陪同顾客到指定收银台做退货操作,并在退货POS凭条签字同意。无原始POS凭条做退货操作应经超市课长以上人员陪同顾客到指定收银台做退货操作,并在退货POS凭条签字同意。退货应当收回原始POS凭条,对仅退部分商品而顾客坚持保留原始POS条的,收银领班或机动收银员应在POS凭条上标明已退货商品。 7.5.8 超市收银领班负责备置操作记录簿,逐笔登录退出、退货(调整)规定权限的操作及原因,并附相应POS凭条,操作凭条与销售系统相应记录的金额、笔数应保持一致。记录簿格式由收银课确定。 7.5.9 超市收银领班和机动收银员应妥善保管POS钥匙,不得违规使用、出借POS钥匙或者让其他收银员操作。收银员除在调换就餐期间外不得持有POS钥匙,调换就餐期间不得违规使用、出借POS钥匙或者让其他收银员操作。 7.5.10 收银领班应在当日或者隔日复核退货(调整)操作的规范性、正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