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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0所中职学校将实行学分制

作者:admin日期:2005-08-18来源:

温州10所中职学校将实行学分制

 
 
  日前,温州市教育局出台《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温州市职业中专等10所中职学校200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将实行此办法。
  办法规定,学分总值为1000分,其中思想道德修养200分、文化专业知识450分、专业技能素质250分、身体心理健康100分。修满规定学分80%以上的学生,且本专业的实践和技能考核、德育考核合格,即准许毕业。已获得规定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先就业、创业。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回校继续学习,也可参加社会自学考试、技能等级考核,成绩合格承认相应课程学分。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发给结业证书,离校后一年内申请补修,待修满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后,可换毕业证书。学生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由本人申请,可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学生可以离校就业,也可以留校选修其他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可取得双专业毕业证书。

 

温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