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托儿所: 根据《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规定:“幼儿园不实行寒假、暑假制度。在中小学的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工作人员实行轮流休假。”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法规精神,认真做好7月至8月的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1、认真执行《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中“幼儿园不实行寒假、暑假制度。”和《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87)号]规定,做到不变相动员或阻止婴幼儿夏季来园。因各种原因不来园的幼儿,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同时,要做好幼儿安全卫生宣传工作,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教师要做好随访工作,及时了解本班每个幼儿的情况。 2、除大班毕业外,其他班级做到不并班。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严格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保证婴幼儿户外活动时避开太阳直射;各类学习、运动、游戏、生活活动必须正常进行。 3、严格执行食堂卫生安全措施。遵照《上海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留样各关;严禁食用生食产品、改刀菜;保证各操作环节的消毒工作无疏漏,消毒方法正确。 4、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采取各项消毒措施,加强晨检和幼儿嬉水防护;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和及时上报工作,切实做好夏季传染病(痢疾、腹泻、腮腺炎、水痘、红眼病等)的防治工作。 5、落实幼儿园、托儿所防暑降温措施,安全使用幼儿园降温设备,保证幼儿在通风凉爽的环境中开展一日活动。 6、制定好婴幼儿食谱,保证儿童均衡膳食营养足够,做到午餐饭、菜、汤冷热适度,避免烫伤事故发生。保证充足的冷开水供应,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增加大麦茶和决明子茶。。 7、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加强幼儿园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结合各种安全要求进行地毯式复查,坚决清除园内所有破损运动器具及危及孩子安全的物品,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进一步重申幼儿离园接领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好书面记录,防止婴幼儿冒领、走失事故的发生。 (3)落实幼儿园防火、防盗措施,做好贵重物品保管工作,管理好园所内各种药品、电器、降温设备、明火、煤气及易燃易爆物品。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中小学的暑假期间,各幼儿园安排教职员工进行轮休。关心教师生活,安排好外省市教师探亲,保证全体教师在新学期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9、按时完成新生入园通知书的发送工作(8月1日前)。做好新生入园前的普访及部分在园幼儿家访工作。新生适应性教育由园所根据具体情况自定,适应性教育时间不宜过长,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1日,各园不得提前开学。 10、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落实好新学年计划制定及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1、在7、8月份期间进行园舍维修的幼儿园,要注意保持环境通风及幼儿安全。因园舍维修而需放假或并班的幼儿园必须事先书面征求家长意见,对不来园的幼儿,不得收取管理费。 12、切实做好大班毕业生的安置工作,确保大班毕业生的暑期安全。 (1) 对家中确实有困难无人照顾的大班毕业生,经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后,园方可在7月份期间予以留园照顾。 (2) 对留园的大班幼儿可采取混龄编班的方式,编入各班就读,开展大带小活动。 (3) 对已离园的大班幼儿要做好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闵行区托幼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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