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封公开信引发业主告业主
一封公开信引发业主告业主
深圳长城盛世一业主认为临时业委会五名成员侵犯其名誉权
继追讨“住宅养老金”将行政主管部门告上法庭后,深圳长城盛世一期业主倪益民又将再次走上法庭。这一次,他告的是5名业主,也是该小区临时业主委员会的5名成员。倪益民认为这5人在小区公开发布的材料中存在毁谤和污蔑的言论,侵犯了其名誉权,并向他们每人索赔一元赔偿。
在深圳频繁的业主维权活动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地产商的诉讼屡见不鲜,但是业主告业主却很少见。目前,该案已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立案,将在
“公开信多处用语属人身攻击”
在倪益民出具的被侵权证据中,主要是去年五六月间,三份材料在业主中广为传播,材料落款均署名“临时业主委员会”,由朱兰春、邓石根、程浩、卢春敏、徐兰英五名业委签发,分别是《我们家园的真相:倪益民与业委会矛盾的始末——盛世家园(临时)业主委员会致全体业主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之一、二、三。
倪益民认为公开信中有多处用语缺乏证据,属于对自己的人身攻击。譬如“五一节前后,倪益民煽动部分不明真相的业主,对业委会工作及大多数委员大肆进行不实宣传”,“倪益民假借民主监督为名,不断利用极少数业主的偏激言行,对持不同意见的业委进行人身攻击”,“变本加厉将业主旁听会议作为法宝不断使用”。公开信还描述了一些业委辞职的事实,倪益民认为描述不属实。这些可能导致小区业主对自己的人品产生怀疑,同时这些材料还抄送到街道办、居委会派出所等。
朱兰春昨日告诉记者说,当时小区内部闹得不可开交,业委会开会时有旁听的业主参与,会场秩序无法控制,根本无法正常工作,为了让大家明白真相,才起草了公开信,公开信的措辞也是经过业委商讨的。朱兰春不认为这些公开信侵犯了倪益民的名誉,他认为这只是业主在小区内部一些比较激烈的用语,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评价。朱兰春说,包括自己在内的5位业委也感到很委屈。
物管合同是续约还是招投标
双方的矛盾源于该小区物管合同是续约还是公开招投标。
倪益民认为这些问题很关键,提议在
希望建立民主社区自治范本
原本是同一个小区邻居,矛盾何以如此激化?倪益民认为,业主之间的矛盾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的应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地产之间的矛盾。朱兰春对此有不同意见,他认为,是续约还是招投标只是导火索,实际是,包括他在内的业委对倪益民处理小区事务的方式觉得不妥,双方的理念不一样。他认为倪益民另一个不妥是,在业委会开会时,一些支持倪益民的业主会旁听会议,有时会扰乱会议秩序,还有过激行为,通常也达到了目的。他认为,这是在发动群众运动解决小区事务,不是理性的途径。
事隔一年才进行法律诉讼,倪益民称是因为此前一直寻求行政救济,没有结果,希望通过法律诉讼让小区内的业主明白,他仍然希望在小区内建立一个民主社区自治管理的范本。朱兰春对此称,或许倪益民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他采取的方式不够恰当,过于理想化,太“激进”。
一个有意义的维权范本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学者邹树彬认为,业主维权过程中,多方利益的冲突通过业主告业主这种方式表现出来,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范本。
业主在权益受到侵犯后,由于对制度化的维权方式感到成本太高,或是感到对手很强大,业主只是一个弱势群体,通常会采取其他各种方式去维权,其中也包括很多并不符合民主法制社会的方式。譬如贴大字报、上街游行等,这些都不是很理想的方式,这些方式在维护个人权益的同时,有可能损害到其他业主的利益。 ac
在这个案件中,双方都感到名誉受到损害,倪益民以诉讼方式解决,应该是一个比较值得倡导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