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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格管理独立学院招生行为

作者:admin日期:2005-07-12来源:

湖北:严格管理独立学院招生行为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发文,要求该省各高校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审批程序,严禁高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避开省级招办擅自违规录取考生,未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严管独立学院招生,坚决制止招生乱收费。
  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省采用三条举措严格管理独立学院招生:其一,举办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独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独立学院的招办主任须由举办高校派出。据悉,2004年因违规招生而受教育部通报批评的该省6所独立学院,今年的招生工作暂由举办高校代为实施,以确保不再发生违规招生问题。
  其二,举办高校要防止不法人员私刻学校招生印鉴,私制招生录取通知书,串通非法招生中介组织生源。凡独立学院一旦出现“地下”招生等违法违规行为,举办高校应果断与其解除合作办学协议;国家干部和高校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招生中介,进行“地下”招生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其三,独立学院录取新生名单必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签章,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独立学院签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经举办高校审核签章后,向学生发放。
  湖北教育厅强调,除按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举办高校要确保独立学院不发生乱收费行为,保证独立学院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全部进入独立学院账户。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