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党组织怎样发挥作用
北京市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提出,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定位于政治核心地位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思政教育和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党组织要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保证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对学校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目前,北京市共有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校)99所,在校生近20万人;其中,建立党组织的有82所、党员约4000名、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有2万余人。
近些年来,随着民办高校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北京市各级党组织逐步把民办高校党建纳入工作议程,统一领导,充实力量,分类指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召开了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成立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办公室、民办教育工作协调办公室,和有关处室齐抓共管,加强了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有关区县教工委也调整部门分工,充实组织部门的力量,将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调查和研究力度,积极进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帮助民办高校组建党组织,并在具体工作上进行指导。
上级党组织的重视推动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普遍开展,并使民办高校党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发展道路。
“要准确定位党组织在民办高校中的地位与作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强调要把民办高校党组织定位于政治核心地位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组织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中的作用,发挥其在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办学中的监督与宣传作用。党组织要坚持不越位、不缺位,保证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对学校在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践证明,明确并准确定位党组织在民办高校中的地位与作用,既是充分发挥党组织职能的需要,也是保证民办高校自主办学的需要。
谈到不久前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文件时,刘建说,《意见》规定党组织在民办高校中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一定位是科学准确的,符合民办高校现实情况和未来实际发展的需要。
北京的一些区县和学校结合实际创造了不少党建方面的经验。海淀区采取阶段推进的做法帮助民办高校逐步建立党组织,以“党章”为依据,“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成立了“海淀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协会党总支”,为部分学校指定了党建联络员,并通过宣传教育、示范交流等形式,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昌平区试行了党组织工作的评估办法,推行党建工作定期交流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介绍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经验,对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北京吉利大学把党的工作目标和办学目标结合起来,利用党组织的威信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推动了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许多高校围绕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这个中心任务开展党建工作,实践证明,这是恰当定位党组织职能和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关键。相当多的学校把党的建设列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使党的各项工作做到有规可循,有章可守。如北京培黎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了年初计划、年中自查、年终总结的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党建工作。
一些高校还结合民办高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模式。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周继庭编写出了一套党课讲义,每次给上千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学习骨干上党课,大家都听得激情澎湃,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学校人心聚、人气旺。在参与学校决策方面,一些学校建立了党组织负责人和学校董事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学校董事会和校长办公会,对学校重大问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在组织学习活动方面,一些学校采取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研讨、报告与交流结合,授课与参观结合等多种形式。
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就今后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提出了多项措施。
据悉,北京市将建立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与区(县)委组织部、区(县)教育工委以及其他民办高校上级党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有关部门的书记以及其他民办高校上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共同研究、贯彻、落实有关党建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解决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上级党组织要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按照不同类别、学校规模、党员人数、党组织工作状况等有针对性地加以管理、指导和帮助。同时,还将推行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结对子”工程,促进公办高校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建立党建工作交流与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加强经验交流与借鉴;开展民办高校党建研究工作,并纳入到全市高校党建研究会的活动之中;上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加强与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联系。
党组织活动基本条件的保障是党建工作开展的前提。为此,市里强调,上级党组织要对民办高校提出具体要求,要他们做好党组织活动的条件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环境,包括保障党组织的办公机构,具备开展工作的场所和设施;保证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选聘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党员较多的党组织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妥善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保证党组织有专门的办公、活动经费,并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等。同时,要求各上级党组织要建立科学的督导机制,加大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检查、评估力度。督促民办高校及时建立党组织;评估机构要将党建工作纳入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作为办学质量和水平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标准,并据此进行量化评估。有关上级党组织要将民办高校基层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纳入整个高校党建工作的整体表彰之中。
据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