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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知要求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作者:admin日期:2005-06-13来源:

教育部通知要求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11日下午,教育部向全国各地发出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预防洪水和泥石流灾害、开展校舍危房安全检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等工作作出部署。
  2005年6月10日下午,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沙兰河上游突降暴雨,瞬间形成洪峰,并引发泥石流,沙兰镇中心小学被淹,造成多名学生死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党组即要求部内有关司局迅速了解情况,协助工作;要求黑龙江省教育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死亡学生善后处理、受伤学生救治及家长安抚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同时,委派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率有关司局负责人赶赴黑龙江,看望慰问遇难学生家属和受伤学生,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善后工作。
  教育部11日发出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要特别注意预防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制定各项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各地要根据辖区内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立即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作出妥善安置。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通知强调,凡进入汛期的地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凡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