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院生活协同后勤会见面会召开
5月22日晚,浙江林学院大学生生活协同委员会(以下简称协同会)学生骨干与后勤见面会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见面会的有校学生会主席、协同会主任尹晓,执行主任裘科慧,综合部、宣传部、宿管部、膳管部各部部长、副部长、各区区长,后勤集团领导陈小华、陈耀,及综合部、宣传部、宿管部、膳管部专业协调员等。协同会主任尹晓主持会议。
陈总在会上讲了话。他谈了自己对协同会“求同、和谐、共处”这一宗旨的理解和协同会产生的背景,重点讲解了后勤服务工作的改革、发展与展望,后勤服务部门、服务监控体系的构建情况,集团公司与二级部门签订服务目标责任书情况等,他表达了后勤集团热切渴望广大同学通过协同会,建立起服务对象与服务者之间的友好对话平台,从而更好地提高林学院后勤服务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
会上,裘主任简单汇报了协同会组建前期筹备工作开展情况。尹主席还对协同会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设想。
协同会相关链接:为适应学校跨越式发展,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林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能力与力度,积极发挥学生会构建学校部门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倡导构建和谐校园等为目标,经浙江林学院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通过,设立大学生生活协同委员会。
一、大学生生活协同委员会是我校校学生会的一个中心机构设置,同时是在校学工部、团委、后勤集团公司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是学校生活服务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大学生生活协同委员会的宗旨是倡导“求同、和谐、共处”,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大学生生活协同委员会组织机构
名誉主任:宣裕方、鲍滨福
顾 问:梅亚明、徐华潮、陈小华
总 协调:陈 耀
主 任:尹 晓
执行主任:裘科慧
专业协调:周日琪、季宗富、吴丽华
综合部长:缪 海
宣传部长:张 路
寓管部长:董伟芬
膳管部长:傅 锋
三、权利、义务和职责
权利、义务均对照《浙江林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
职责:①学习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学生的管理制度,引导大学生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②沟通生活服务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及时提供信息服务,为提高我校后勤工作的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献计献策;
③对倡导服务文化、提升大学生良好行为规划活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探讨和调研;
④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增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四、工作规程
大学生生活协同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各部门工作由协同会主任工作例会研究后决定。全体成员每学期考核一次,依照《浙江林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进行。
大学生生活协同委员会的学生干部的面试、考核等均遵照《浙江林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中的有关内容对照实行。特殊情况由校学工部、团委、后勤集团公司、学生会共同讨论决定。
五、加强学生民主建设,发挥学生在生活上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建设、自我监督等作用,协助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发挥后勤集团公司与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以及为创造良好的后勤服务环境等方面起积极作用。
据浙江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