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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完善考生申诉制度

作者:admin日期:2005-05-23来源:

海南建立完善考生申诉制度


 
  建立完善考生申诉制度,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并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反馈、问题迅速处理的有效工作机制。这是海南省考试局日前发布的《200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海南省考试局要求招生人员积极主动地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的有效监督,尤其是对招生重点环节、岗位、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海南省考试局承诺加强招生计划的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招生政策、规定、要求实施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分省生源计划,严禁无招生资格的高校在省内招生。对于高校在录取期间增加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录取。与此同时,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对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外语小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要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录取资格,并对录取结果或资格进行公示。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