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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取消57项行政许可收费

作者:admin日期:2005-05-11来源:

山东取消57项行政许可收费


  近期由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财政厅和物价局组成的专门小组对省级批准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了依法清理,确定取消57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并确定保留5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本次取消的57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涉及教育、公安、司法、交通等十几个部门。取消项目包括:农转非计划指标凭证工本费、投资许可证工本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违法车辆)道路清障费、养犬登记费、年度注册费(济南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工本费、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互联网上网经营监控软件工本费、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登记费、生育证工本费(二孩证)、有线电视节目准播证工本费、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工本费、体育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广告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费等。
  保留的5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包括:汽车驾驶、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证工本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道路运输证工本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和医用CT机、核磁共振机检定费。
  山东省法制办要求,从即日起上述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执行,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到同级财政部门缴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各市、省直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中的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坚决纠正违法收费现象,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更继续收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