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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强管理特殊类型招生等四方面

作者:admin日期:2005-05-08来源:

教育部加强管理特殊类型招生等四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2005年高校招生管理,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重点强化特殊类型招生、调整计划使用、定向就业招生、独立学院招生等四个方面的管理。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对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类型,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测试程序,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督,并实行入选考生公示制;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程序、范围和责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为吸引高校在本地区增投计划而降低投档要求,高校不得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费,同时必须公示本校调整计划的执行结果;严格执行国家定向就业招生的相关录取政策,高校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某一局部地区的生源招收定向就业生,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研究、解决独立学院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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