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教育部要求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团中央、教育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勤工助学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倡导和组织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获取合法报酬,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大学生进一步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锻炼品格毅力,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缓解经济困难,树立自立自强观念。
通知要求,要从校内和校外两个方面推进勤工助学工作。在校内,结合人事制度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学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力争用3至4年的时间,使60%以上的在校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能够拥有“三助”岗位。在校外,鼓励大学生从事家教、社区服务等校外勤工助学工作。推进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建设,通过青联、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大力挖掘社会资源,以勤工助学招聘会等方式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信息服务。
通知还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健全管理机构。各高校要设立专门的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校外单位到校内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必须经过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同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应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每小时。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