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整体推进物业管理 物管成为建设和谐社会重要一环
天津市从抓新建住宅区物业管理入手,不仅使新建住宅区全部实现了物业管理,而且在旧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面积也在逐步扩大。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质量,使物业管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一种模式和手段。
天津市规定,新建住宅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而且必须实行招投标。现在,天津市新建住宅区的物业管理100%实现了招投标。去年,全市有44个新建小区579万平方米住宅实行了公开招标。
在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上,天津市政府提出“一手抓整修,一手抓管理,实施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了整治与接管的有序衔接,旧区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群众接受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开展旧区整治活动两年来已累计有1105万平方米,198个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房管部门在旧住宅区物业管理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全系统共接管旧住宅区77个,物业管理面积达到385万平方米,占旧住宅区物管面积的34.8%。河西、南开、和平房管局先后成立了专门从事旧区物业管理的企业。
天津市为保证物业管理企业规范管理,还坚持了两项制度。一是坚持了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他们借国家调整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条件这一契机,对全市714家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有75家企业因无管理项目或者管理不规范等原因被取消了资质。二是前期物业管理备案制度。通过严格的备案审查,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更加规范,收费标准更加合理,物业服务用房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有效地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推动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下,通过业主的积极参与配合,几年来,该市已累计建立822个业主委员会,建立率达到了86%。有关部门采取了法制培训、知识讲座、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业主委员会学习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帮助业主委员会建立议事制度、沟通制度和重大事项表决制度,为依法履行职责、完善沟通、协调解决矛盾奠定了基础。8000多名业主委员在业主与企业的沟通中,做了大量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如河东区晨阳小区个别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在小区内贴大字报、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针对这一问题及时与企业和业主沟通,在搞清事实的基础上,在小区发表了《致全体业主的一封公开信》,讲明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经济关系,并挨户征求意见。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使风波及时得以平息。对不交费的业主,他们通过讲法、讲情、讲道理并督促企业尽可能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使该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从52%提高到85%,形成了企业主动改善服务,业主主动支持物业的双赢局面。
物业管理企业还和业主委员会配合,结合小区业主不同人群的爱好和特点,积极创造条件举办书画展、花卉展、健身操、节日联欢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了业主的文化生活,融洽了业主与企业的关系,形成了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和谐氛围。市物业办与物业管理协会还联合举办了首届“天津市物业管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展演活动”,展示了物业管理企业员工与业主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摘自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