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动态

山东理工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

作者:admin日期:2005-03-22来源:

山东理工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

 

    3月17日,山东理工大学在鸿远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革进行布署。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各级工会主席及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张宗新、副校长张新义、贺连春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张宗新主持。后勤管理处处长陈凤崇传达了《山东理工大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理工大学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

    贺连春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案的贯彻落实做了总体布署。第一,要充分认识推行物业管理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行物业管理改革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福利分房、住房的取消,住房的商品化必然带来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所以推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势在必行。第二,要认真搞好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教职工明了学校的一系列有关政策,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实行物业管理市场化既是管理制度的改革,又是思想观念的变革,所以既要做好文件的宣传,又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各学院、部门要针对住宅区的划分、业主大会及代表大会的组成等热点问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第三,要多方配合,确保物业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各住宅小区联络人要做好业主代表的推荐工作;校工会、后勤管理处要积极配合,组织召开好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大会;物业管理中心要完成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队伍的组建工作,完成好与保卫处、校园管理中心的相关交接工作;物业管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好服务合同。

    张新义强调,实行物业管理改革是我校继住房改革之后的又一项改革,事关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作了大量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决定在初始阶段由我校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管理,待条件成熟时由业主大会自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为每位业主发放了物业管理服务费补贴;加强了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了建立业主大会等各种机构的程序。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与各级工会的沟通,妥善解决物业管理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公司要切实树立起服务意识,精打细算,加强成本核算,为广大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本网通讯员  杨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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