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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项目须进行地震安评

作者:admin日期:2005-03-04来源:

四类项目须进行地震安评
       作为该市防震减灾的重要依据,今年31日实施的《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据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属强制性法规,像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商业服务设施、8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楼及存放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的博物馆等公共建筑;300张床位以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重要医疗设备用房以及中心血站等都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本网信息员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