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福建鼓励经济实体参与粮食市场建设

作者:admin日期:2005-03-03来源:

福建鼓励经济实体参与粮食市场建设
 


  
     从27日召开的福建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福建省将加快全省粮食市场的培育和建设,同时加强规范管理,让市场最大限度地为福建省粮食安全提供保证。
    据了解,现阶段福建省培育和发展粮食市场的重点是加强粮食市场建设总体规划,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原则,鼓励多种经济实体参与市场建设和粮食流通。各级政府将把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资金投入;把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和粮食加工企业建设用地、粮食批发企业仓库及相关流通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在建设规费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今后五年内,省财政将每年调剂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支持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省发改委将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纳入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专项,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新建扩建省级和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的公用基础设施、检验检测、信息系统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各级粮食批发市场,可列入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享受农业产业化经营各项优惠政策;对入驻新建粮食批发市场和粮食批发市场内的新注册的粮食经营户,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