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大赴武汉华中师大、华中农大、武汉理工大学三所高校考察报告
2004年10月30日—11月3日,我们对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三所高校后勤服务与经营转制等情况进行了考察,收获颇丰。根据出发前我们拟定的考察提纲,我们采取了综合听取报告、现场参观、分头对口交流的形式,对三所高校的后勤管理进行了考察学习。总的看来:
一、 三所高校的后勤集团均将下属中心划分为了“创收型”和“服务型”两大类。“服务型”部门工资由学校支付,“创收型”部门自负盈亏。“服务型”部门积极搞好学生和教工的服务工作,努力做到师生满意,争取最大社会效益;“创收型”部门以追求产值为目标,采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每个人都有工作压力,杜绝了责任心不强和混日子现象。员工奖金由集团根据不同类型中心员工的分值,进行统一调配支付。
二、 后勤集团管理层人员较少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均兼任中心主任,直接对中心具体工作进行管理。各中心设副主任,主管中心以下事务性工作。减少了不必要的管理环节,上下管理渠道顺畅,避免了工作互相推诿现象。
三、 后勤集团领导班子年轻化、知识化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年龄均在40岁以下,最年轻的34岁;华中农业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年龄均在40岁以下,最年轻的32岁。学历都在全日制本科水平以上。懂经营管理,创新意识强,有精力和能力。
四、 后勤集团均以饮食中心为主要经济支柱,努力拓展经营车队、接待、修缮、商贸、超市、物资采购等中心的业务与产值。财务由学校进行监控,在用人和管理上放得开,经济基础雄厚。
五、 后勤集团均招聘了若干名大学生,安排到各个中心学习锻炼,为后勤集团的发展培养后继力量,建立人才梯队,促进集团的持续发展。
几所高校的学生公寓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 用工情况
三所高校均把学生公寓列为“服务型”部门,用工主要消化了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后“创收型”部门的学校正式工,负责学生公寓楼的值班和保洁,为“创收型”部门减轻了负担,不足部分由学生公寓中心在社会上公开招聘临时用工,工资由学校发放。学生公寓中心管理层分中心主任、校区主管、站长三个层次,目标统一,责任到人,行政上隶属后勤集团,实行计分制度,工资由学校发放,奖金等由集团统一调配支付。
2、 工资标准
2.1 正式工费用包括了工资、烤火降温费、岗位津贴、节假日奖金、节假日加班、超时加班费等内容。超时加班费和节假日加班费均按劳动法执行,其他项目均执行学校标准。
2.2 临时工工作岗位均由集团和中心统一进行了定岗、定薪、定标准,公开招聘为合同制职工。保洁按建筑面积2000m2一个岗位设定,岗位工资400元/岗,劳动保险每月80元/人(含养老、失业金)。值班室三班轮换,岗位工资400元,保险同保洁员。
3、 劳动规章制度
值班人员实行三班倒轮换制,保洁工对公寓楼12小时保洁。水、电、暖、家具等维修由修缮中心负责,采用层层上报制度,学校按劳动量为修缮中心拨付经费。学生公寓中心制度比较健全,并且均已上墙,透明管理程度高。包含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火灾紧急疏散预案、火灾紧急疏散标识图、学生宿舍家具管理规定、学生宿舍钥匙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值班员、清洁工岗位职责及奖惩办法等多项内容。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中心 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