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委要求支持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
4月27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3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维护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电〔2004〕6号)精神,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学生食堂价格。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一些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波动、上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关系每一个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高等学校和社会稳定,必须进一步清醒认识搞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并改进对学生食堂的管理与监督,切实承担起稳定食堂价格与质量的责任。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高校学生食堂工作,争取政府领导同志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