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补助伙食费 食堂水电气与居民同价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粮食局五部门联合发文,给予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天4元伙食补助。获得补助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学生,人数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5%左右,补助时间暂定为1年。
补助经费由高校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费用中列支。同时,校内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学生食堂在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到今年年底之前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应体现在降低学生食堂伙食价格上;高校学生食堂、澡堂用电收费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用电价格;高校管道燃气收费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用气价格;高校学生宿舍、食堂和澡堂等生活用水收费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