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实施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浙江师范大学纪委于近期开始实施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谈话分为三种类型:(1)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诫勉谈话。本学期谈话的重点对象是涉及人、财、物管理的职能部门以及部分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目前,校纪委已与7名同志进行了谈话。他们表示,党风廉政谈话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自己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很有必要。新上任的领导干部自愿签下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并接受了纪委赠送的有关学习资料。
学校纪委计划在三年内对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以及新上任的中层干部进行一次谈话。
据浙江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