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颁布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厦门市政府在今天召开的科教与人才工作会议上颁布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印发了2004—2010年《厦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在《意见》与《规划》中突出强调加大发展职业教育的保障举措。
一是加大职教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市属公办职业学校生均综合标准不低于普通高中生均标准;多方筹措5亿元投入市级职业院校建设。职业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是实行灵活的进人机制。允许职业学校面向企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和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为职业学校招聘人才提供服务。
三是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资格证书制度。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下职业技能鉴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国家级、省级重点中职和高职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校内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