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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校长要对学校食品安全负责

作者:admin日期:2005-01-05来源:

海南:校长要对学校食品安全负责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校长要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通知强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学校,3年内校长不得评为先进,不能晋升职务;3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食物中毒事件或中毒师生在20人以上的学校,要撤销校长职务。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卫生等部门。同时,市县政府必须在6小时内向省政府报送事故的有关情况。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