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考评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日前福建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福州、厦门、漳州等市申报的26个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验收,其中福州市的元洪锦江等19个物业管理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被评定为2004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等31个1998年度和2001年度省级以上物业管理优秀项目通过复查,继续为省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1998年度获得省优项目称号的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山海观花园项目,及厦门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莲花新村龙昌里项目,管理服务水平有所下降,予以三个月时间整改。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