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将收购粮食195.65万吨
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做好中央储备粮出口补库和新建压仓装粮工作,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发行四部门联合对中储粮总公司下文,要求在2005年1月底前,收购入库粮食195.65万吨,其中,小麦62.4万吨,稻谷121万吨,大豆12.25万吨。 收购的粮食必须是2004年新产,质量达到国标中等以上,并符合当地的安全储存水份。收购的粮食必须在省级以上粮食批发市场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标底价格按照送到仓库的价格,由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和中储粮总公司共同商定。 疆、云南、贵州、福建等粮食主销区的中储粮直属库本次采购数量较多。
本网信息员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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