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评估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为了进一步推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加快学习型城区、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步伐,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评估、确定一批社区教育示范区。
据介绍,开展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和社区教育的条件保障、制度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情况。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的基本标准是:
——广泛开展在职人员培训、再就业培训、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特殊人群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社区居民全年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总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50%以上。
——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评选学习型家庭,数量逐年增加,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和学习型街道等先进单位数量逐年增加。
——社区内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科技等场所基本实现对居民的开放,在整合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区县社区教育学院或社区教育中心、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居委会社区教育教学点,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区教育培训网络;有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的机制,能按照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
——建立有完善的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联系会议制度、目标责任制度、评估检查和督导制度、奖励表彰制度等。
——有比较健全的社区教育的领导组织机构与部门分工协作体制,从区县到街道(乡镇)和居委会建有健全的管理网络,制定了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列入当地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当中。
本网信息员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