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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开做好独立学院试办工作座谈会

作者:maoch日期:2004-11-25来源:

教育部召开做好独立学院试办工作座谈会


 
     为了解独立学院试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做好独立学院试办工作,11月18日,教育部在京召开了部分省教育厅厅长,独立学院的申办者、合作者和独立学院院长等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参加了会议并讲话。会议认真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有关问题与矛盾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讨论,研究了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独立学院的办学思路和原则,从而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

  普通本科高校以新机制、新模式试办独立学院开端于1999年。独立学院的试办,不但是对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一种大胆探索,而且也开辟了扩大高等本科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的新渠道。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到2004年上半年,全国共有独立学院233所,在校生38万余人,专任教师3万余人,占地8万余亩,教学行政用房1246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4亿余元,图书3791万余册。自去年教育部下发8号文件以来,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8号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改进工作。从总体上看,独立学院的发展是健康的,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

  张保庆在会上指出,今后对独立学院要继续坚持“积极支持、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原则和“优”、“独”、“民”三条要求。近一年的实践证明,8号文件是一个好文件。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全面地落实8号文件的精神,把各方面的工作做好。要切实保证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办高校和投资合作单位,都应严肃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当前,要特别注意依法依规办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核定办学规模,定期对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严格地审核独立学院的招生简章。申办高校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负责,申办高校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抓落实。投资合作者要切实保证办学资金如期、足额到位,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反对各种急功近利的思想,并严格按国家规定与要求做好招生工作。独立学院要严格执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努力办出特色。

  张保庆强调,独立学院是一种新型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独立学院的发展会有一个逐步完善和成熟的过程,在独立学院的发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困难、问题和矛盾。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与矛盾,对于促进独立学院乃至整个高等教育进一步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教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支持、指导与宏观管理。希望各方面共同努力,不断改革、创新,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加快制度建设,保证独立学院的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网信息员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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