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将与万名学生签定诚信协议
近日,合肥学院出台《诚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将与万名在校大学生签定诚信协议。
目前,全国高校中出现一些不讲信用的现象。比如,在交纳学费上有些学生恶意拖欠,个别的甚至用虚假材料骗取助学金;在学习上有的学生抄袭作业、考试作弊、剽窃论文;在生活上有的学生互相之间不能以诚相待;毕业就业时填写虚假履历、伪造材料、与用人单位单方反悔签定的协议。针对高校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许多高校采取了各种措施,其中一项是与大学生签定诚信协议。通过调查研究,从本学期起,合肥学院由学生处制定并实施《诚信协议书》,将与万名在校大学生签定诚信协议。
协议分为《诚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诚信记录卡》。
《协议书》中规定,甲方为合肥学院,乙方为学生个体,规定了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规定甲方的权利为:
⑴ 依法教育管理学生,对其日常生活、学习、经济活动、就业的诚信进行监督。
⑵ 督促学生按时照章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各项学习费用;监督助学贷款的申请及还贷、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⑶ 对违纪学生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关处理。
规定乙方的权利为:
⑴ 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及相关服务的权利。
⑵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有申请贷学金或勤工助学的权利。
⑶ 依法享有向学校反映问题及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⑴ 《协议书》规定了双方的义务。规定甲方的义务为:
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⑵ 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为优秀毕业生设立奖学金予以奖励。
⑶ 协助学生、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手续;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规定乙方的义务为:
⑴ 守纪诚信: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勤奋学习,掌握最新科学文化知识。
⑵ 生活诚信:同学之间以诚相待,宽以待人,严于律已,创设和谐的生活环境。
⑶ 学习诚信:不抄袭作业,考试不作弊,不代考、替考,不剽窃论文。
⑷ 交费诚信:不弄虚作假,按时足额交纳,不恶意拖欠。
⑸ 信贷诚信:申请贷款时不提供虚假材料,如期还贷,珍惜个人及学校的信贷信誉。
⑹ 就业诚信:如实填写履历,不造假,慎重签约,一旦签约,则不得违约。
《协议书》还规定,甲方有失信行为,乙方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乙方有失信行为,则视为思想品德不达标,将直接影响在校期间的评优评奖、申请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
在签定诚信协议同时,还有一张诚信记录卡。《诚信记录卡》设置了 8 个学期和就业栏,分4个项目:日常生活、学习方面和经济行为,其中学习方面又细分为作业、考试、论文;经济行为分学费交纳和助学贷款。该表由辅导员填写和保管,学生的不诚实行为将如实记录,毕业时装入档案。
学生处陶树老师介绍,《诚信协议书》及《诚信记录卡》将作为办理助学贷款及就业推荐的必备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设立《诚信协议书》,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养,增强学生法律观念和诚信意识,让学生自觉地遵规守纪,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据安徽高校后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