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确定中、晚稻有关收购政策
据温州市粮食局透露,2004年该市将在晚稻收购中,实行重点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其中,中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100 公斤144元,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100 公斤148 元。在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国家委托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由取得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按市场实际价格收购。
同时,我市还将继续开展中晚稻的订单工作,并与农民签订明确的合同。对中晚稻订单用于市级储备轮换或规模增加的粮食,在市场收购价基础上每 100公斤加10 元的政府价外补贴,政府补贴在粮食收购时直接补贴给农民。
据中国粮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