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毕业证学生告北京市教委今败诉
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一名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得到毕业证书,于是她向市教委提出申诉,在申诉被驳回后,将市教委告上法院。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学生败诉。
今年19岁的刘佳(化名)是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的学生。2002年6月17日,刘佳因违反校规被终止学业,刘佳没有参加二年级第二学期15科的考试。经市教委协调,刘佳于2002年10月又回到学校继续学习。但是回校后刘佳未参加补考,所以毕业时学校未发给她毕业证书。为此,刘佳向市教委提出申诉。市教委经审查于今年4月21日作出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驳回了刘佳的申诉。刘佳对此不服,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学生刘佳回校后理应按规定对未考的课程进行补考,刘佳不参加补考是不对的。由于她没有参加补考,幼师学校没有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有关规定。因此市教委驳回刘佳的申诉是正确的。最终,法院判决维持市教委对学生作出的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书。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