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生住宿费2个标准 贫困生可利用资助政策
沙市某高校新生简小霞来电反映:同学们在交住宿费时,有的交600元,有的却要交1200元,他们不明白,高校学生住宿费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呢?
学校:宿舍不同收费不同
记者从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了解到,这两所大学的本科生有两种学生宿舍可供
选择,一种是每间住4人的公寓,每人每年1200元,还有一种就是每间住6-8人的普通学生宿舍,每人每年600元。中南大学河西校区的学生宿舍有公寓式、普通宿舍和博士硕士宿舍,其中博士硕士宿舍一般每间住2人,每人每年800元。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学生公寓分为本科生和博硕士生两种,其中,本科生的学生公寓分为两种,一种是每间住5人的,每人每年1000元,还一种是4人一间的,每人每年1200元。博硕士生的学生公寓也有两种,一种是2人一间的,每人每年3000元,还一种是1人一间,每人每年5800元。
物价局:依照规定严格收费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长沙市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公寓分为三类,每类公寓根据其不同的条件、配套设施的标准有不同的价格标准。
物价局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市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将学生公寓分为三类:一类每间(套)不超过4人,平均每人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这种公寓价格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1200元;二类每间(套)不超过6人,平均每人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价格标准为每生每年800-900元;三类每间(套)不超过8人,低于三类标准的学生公寓价格每生每年不得超过600元。
相关工作人员还表示,经核准的学生公寓,应严格按审定的价格执行,不得超标准收取。严禁在寒暑假向已交公寓费用的学生另行收取住宿费。学校(或公寓产权者)要按验收标准向学生提供规定的服务和配套设施,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核减部分价格。
学生: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学生的住宿一般都是由学校根据一定的原则来统一安排的。大多数高校在安排住宿时都是按照院系来安排宿舍,这样便于学校管理。但是,学生入学时,并不强行要求学生住公寓,而是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住哪类宿舍根据学生的家庭条件状况和承受能力。
在记者所采访的几所高校中,湖南大学后勤处的柯处长说,特困生可以向所在院系递交申请,经过院系相关老师的同意签字后,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住入普通宿舍。中南大学河西校区本科生的住宿是按院系来安排,这样便于管理,但是,家庭条件困难不想住公寓的可以向院里申请住普通宿舍。而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学生公寓内部配置相差不大,只是每间房所住的人数不同,住哪种公寓也是由学生选择。物价部门表示,学生是否选择住公寓,坚持低收入家庭学生优先选择的原则。
水电费超出自付
现在的大学生所用的电器很多,特别是电脑等物品耗电量大,水电费如果全由学校承担是不可能的。在学生中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热得快”等一些易造成事故的电器是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的,其它一些电器用电量超过相关规定的应由学生自付电费。
水电费的收取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上述办法规定,凡收取了学生公寓住宿费用的,不得再向学生收取物业管理等费用。学生用水用电,按国家有关规定每生每月免收5度电、3吨水的费用,超过的水电费,应按省物价局规定的生活用电、用水标准另行收取。
有偿服务遵循自愿原则
为方便学生,现在的高校公寓内一般为学生配备了洗衣机、热水供应、纯净饮用水等设施。物价局的相关人员表示,公寓内为学生提供的一系列有偿服务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学生公寓区内的食堂、商场、文化、体育场所等涉及学生的商品和有偿服务价格,按保本微利原则,由学生公寓产权者或经营、管理机构自行确定。但学生食堂的餐饮毛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5%。学生公寓内的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应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销售。
据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