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蜀王美心快餐、合肥工业大学后勤集团
“掌勺”合肥学院北区食堂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就餐是永恒的焦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院对北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产生,形成竞争态势,平抑物价,维护学生利益。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全省50强餐饮企业:二,具有特三级以上的宾馆、饭店;三,全国重点大学后勤集团餐饮中心。多家餐饮公司参加了竞标,最后由安徽蜀王美心快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后勤集团夺得“掌勺” 。
8月12日,合肥院分别与安徽蜀王美心快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后勤集团签定学院北区第一学生食堂(原第一、第二学生食堂合并)、第二学生食堂(原第三学生食堂)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合同在明确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所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所购食品必须由省、市有关部门认可的厂家提供;售饭菜必须使用窗口机,不得收取现金;早点和中、晚餐主食品种必须在20种以上,菜肴品种必须在40种以上;早点单价0.3―0.5元;大锅菜甲菜类2.5―3.0元,乙菜类1.10―2.24元,丙菜类0.3―1.0元;保证供应免费汤外,还特别规定,承包方如需提价,必须召开有学生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合肥学院总务处处长何世昆说,此次学生食堂一改以往私人承包体制,是学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改善师生伙食质量,提升后勤管理层次的具体做法;是实现师生多年愿望的迫切需要。
据安徽高校后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