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措施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陈化粮销售和使用的监管,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通知提出了加强陈化粮销售和监管的六条具体措施:一是严格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把出库粮食的质量关。禁止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供应市场。二是严格审定企业陈化粮购买资格,建立陈化粮购买资格年检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陈化粮的销售组织工作,规范交易行为,严禁未取得资格认定书的企业购买陈化粮。四是加强对陈化粮销售处理的全程监管,将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倒卖陈化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倒卖陈化粮的,必须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六是加强对陈化粮有关科学知识的宣传,陈粮不等于陈化粮,也不等于有毒有害的粮食。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