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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铁路异地售票将收费 最高不超5元

作者:maoch日期:2004-09-01来源:

9月1日起铁路异地售票将收费 最高不超5元 


   8月27日从青岛铁路分局获悉,国家发改委、铁道部近日下发《关于铁路异地售票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9月1日起,铁路运输企业可适当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收费标准每张客票最高不得超过5元。
  据了解,根据规定,铁路异地售票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直接设立的售票点,向旅客发售在同城以外其他地方车站登乘的铁路客票。铁路异地售票只限在铁路运输企业直接设立的售票点开展。铁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开办的铁路客票代理销售点,暂不开展异地售票业务,一律不得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而铁路运输企业收取异地售票手续费时,必须向旅客出具由铁路局(分局)统一印制的“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收据”。
  此外,通知还规定,向旅客发售的需在中途换乘的直通客票,不属于异地售票,不得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