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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校园管理中心成立管理部

作者:admin日期:2004-08-26来源:

山大校园管理中心成立管理部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秩序,强化校园规范管理,给师生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经学山东大学校领导及后勤党委、后勤处批准校园管理中心近日正式成立了管理部。校内经营环境治理、经营性活动的规划、审批和监督及对其收取相关费用,将由该部门统一管理。目前管理部正在拟定《山东大学校园经营性活动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
    1.园内严禁乱贴、乱挂、乱摆、乱放,违者校园管理中心管理部有权予以制止。
    2.校内商业服务网点及所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要求,以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方便教职工为目的,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及法规,实行“校园内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出租房屋或自办商业服务网点,必须到校园管理中心管理部申办《山大校内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申办工商、税务及相关证照,各证照齐全才能营业。
    3.各类经营性商业服务网点,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活动。并按时交纳校内商业服务网点的管理费、卫生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在许可证有效期最后一个月到校园管理中心管理部进行年审。
    4.对不按期参加年审或拒交相关费用者,校园管理中心管理部有权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停止其经营行为。
    5.校拨校园管理服务经费,只为在编及计划内的师生员工服务所用。对计划外办班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班都应按有关文件规定交纳绿化费、卫生费、校园环境占用费,职能部门收取后上交学校财务。


据山东大学后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