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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原则》

作者:admin日期:2004-08-31来源:

东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原则》

——综合管理,协助校学生处、党、政、团、保卫、院系等部门和政治辅导员对学生公寓实施全方位的管理,定期(每周一次)向主管部门报告学生在公寓的情况。

——学生自我管理,充分调动校区宿管会的权威性,在公寓中设立楼长、室长,协助主管、管理员共同负责公寓的安全、卫生、生活秩序等管理,发挥他们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三自作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按章办事,由公寓的管理人员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对学生公寓进行设备、卫生、水电、生活秩序、环境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