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为贯彻《行动计划》推行责任制
为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那些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掩盖矛盾和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必须追究哪个环节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河南省市、县(区)教育局局长研讨班上获悉的。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提出:“贯彻《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抓落实,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抓落实,一个学校一个学校地抓落实。”按照《行动计划》实现3大任务、推进6项重点工程的要求并结合河南实际,河南省教育厅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9项重点工作。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各级教育部门都要设立德育专项经费,全省力争在3至5年内使每个县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好今年9月的第一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明确目前条件下农村义务教育政府保工资、专项保安全、杂费保运转的“三保”思路,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力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名校办民校”,今后全省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民办高校。
据《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