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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费制”价格听证会 要以政府投入为前提

作者:maoch日期:2004-08-16来源:

山西“一费制”价格听证会

要以政府投入为前提
 
 
    

     8月13日,山西省教育厅的乔建华(中)在介绍“一费制”方案。当日,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价格听证会在太原举行,包括学生家长、学校教师、有关专家在内的29名正式代表和15名旁听代表听取了报告,并就“一费制”议案进行了质询和发言。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目的是为了规范教育系统的收费行为,减轻家长负担,治理乱收费,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推行“一费制”的范围是公办普通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举办的特殊教育班以及随班就读学生的收费,国有企业办的中小学也按“一费制”规定执行。

    山西省往年杂费为小学每人每学期25元至50元,初中35元至80元,比国内中东部省份的收费标准明显偏低。山西省的“一费制”收费因地区经济、教育的实际情况,分为农村、县城和地级市城区三种类型,按不同地域学校以及同一学校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收费标准的最高限额。规定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山西省在制定“一费制”时,取消了伙食管理费、存车费和6小时课外活动费等三个收费项目,提高了基本杂费收费标准;增加了信息技术教育费,并把电教教材费并入其中;考虑到冬季取暖的基本要求,制定了冬季取暖费。

    听证会邀请了29名代表,其中有学生家长、学校教师、相关专家以及社会团体成员。代表们对于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都表示赞成,而对于一些具体条款和收费标准提出不同意见。代表们反映最多的是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山西省榆次五中校长王文清说,方案中规定费用总额的51%由政府投入,而实际上往年榆次当地政府的投入还不到5%。王文清认为之所以学校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与政府投入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实行“一费制”的前提是确保政府足额投入教育经费。

    山西省有贫困县52个,其中国家级贫困县35个。2003年山西省教育系统曾经向社会承诺,52个贫困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全部实行“一费制”,规定小学生每学期88元,初中生每学期138元。而按照新的“一费制”方案,农村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88元,三年级以后都超过了原定的标准。对于贫困地区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山西省政协的王建国建议对贫困县的收费标准进行单独规定。

    企业职工代表发言表示,由于企业下岗职工以及贫困家庭比较多,对于这些家庭子女上学问题可以按照政府统计的享受低保人员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卓玉当场给予答复,对山西省本年度贫困家庭子女实行教科书免费政策,山西省政府每年也会拿出1000万元的资金专门资助全省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同时要求市、县两级政府有相应的资金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

    山西省教科院院长助理李金碧作为专家代表强调,“一费制”是为了解决教育经费短缺而采取的一次性收费制度,除此以外还有其它如考试费、资料费等费用,“一费制”以外的收费也是不可避免的。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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