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5日起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进杭落户无须审批
从8月5日起,杭州市公安局对今年应届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进杭落户手续作出调整:普通高校应届生进杭落户不再审批。
据介绍,应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进杭落户的审批取消后,改为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登记。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其中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出具证明、提供户口簿;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可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手续。对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并且在杭州市落实就业单位的,除上述材料外,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