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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将颁布实施新水法新《规定》

作者:maoch日期:2004-08-16来源:

青岛市将颁布实施新水法新《规定》]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实施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颁布实施《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该《规定》从10月1日起实施。

    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青岛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实现水资源良好、有序的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青岛市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原则和要求,根据青岛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修订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对水资源的规划、保护、合理配置与节约使用等,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进一步理顺了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完善了主要制度和措施。该《规定》的实施,对于推动新《水法》在青岛市的全面贯彻实施,推进青岛市水利事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据山东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