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教育部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有关要求详解

作者:maoch日期:2004-08-11来源:

教育部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有关要求详解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列入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作为学校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高校建立住宿管理委员会 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

  高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包括学生住宿管理在内的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负总责,要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抓安全保卫工作。各校均应建立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于学生公寓的管理,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要职责明确、紧密配合,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主要由高校学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部门有责任为高校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已由几所学校合用的学生公寓,各高校要分别派人组成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切实负起安全责任。

  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反对按学生经济状况分配住房

  高校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将学生在宿舍和公寓内按班集体住在一起,按班集体建立党团支部。没有按班集体安排住房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作出住房调整。坚决反对按学生经济状况分配住房的做法。要以学生宿舍和公寓为基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公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选派足够数量的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切实落实学校班主任管理的各项规定,班主任必须每周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

  加强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建设 建立学生民主监督机构

  要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学生、业主、物业管理等各单位和人员之间,要建立有效的契约关系,明确学生公寓应提供的服务项目,保障入住学生的日常生活。要加强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对学生宿舍和公寓的住宿、用电、用水、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值班制度和门卫制度,开通24小时固定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民主监督机构,及时向学校和公寓管理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协助辅导员、宿舍管理员排解矛盾。要拓宽高校后勤服务单位、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联系、沟通、对话渠道,公开学生投诉和纠纷处理的办法、程序,自觉维护学生权益。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网络 加强学生安全与法制教育

  物业管理部门要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不断改善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设施,设立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建立报警点。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和公寓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加强巡逻,深入排查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将学生宿舍和公寓安全问题列入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要求,对违法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罚。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单位也要加强对宿舍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的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高校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和公寓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管理 决不留工作空白点

  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要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决不能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点。

  据《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