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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公寓公共秩序管理制度

作者:admin日期:2004-07-22来源: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公寓公共秩序管理制度

1、禁止向窗外及楼道内倒水、扔杂物、扔酒瓶。
2、禁止在公寓内张贴海报、散发传单、乱涂乱画。
3、禁止在公寓内大声喧哗、踢球、打闹及放高音量音响设备。
4、禁止在公寓内吸烟、喝酒、烧纸、放鞭炮、熄灯后点蜡烛。
5、禁止将剩饭菜倒入洗刷间。
6、禁止在公寓内随地大小便,不许裸体在盥洗室内冲澡。
7、禁止顶撞、打骂公寓工作人员。
8、禁止转让房间钥匙和自调房间。
9、禁止带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进入学生宿舍。
10、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
11、禁止宿舍楼内赌博、打麻将。
12、禁止遮盖房门玻璃及在正常学习休息时间内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