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毕业生去基层 见习期可定行政职务
昨天,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1日能达到或高于去年就业率的70%,并加大引导毕业生到基层组织工作和自主创业的力度。
通知称,今年将继续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和农村基层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被选拔到乡镇机关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直接确定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并执行职务工资,见习期满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含称职)以上的可高定一档职务工资。
对参加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在远郊区县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研究生时给予政策优惠;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此外,北京市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检等执法部门和公共卫生预警部门新增人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严格控制社会和企业人员向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流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重点接收、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