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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作者:admin日期:2004-06-21来源:

浙江中医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第一条 “文明寝室”是学生公寓文明评比的荣誉称号,公寓中心在“免检寝室”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卫生纪律检查,根据日常考评结果,每学年开展一次“浙江中医学院校级文明寝室”评比,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评比标准如下:

1. 团结向上。寝室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系、班和公寓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 勤奋学习。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学习氛围浓厚。

3. 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浙江中医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建设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公约。

4. 卫生整洁。寝室、个人及包干区卫生能始终保持整洁,全室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寝室卫生检查,全年平均分83分以上,而且每周卫生检查成绩均合格以上。

第二条 根据上述标准,若寝室成员中有任何一种以下行为则取消该寝室该学年“文明寝室”的评选资格:

1. 因违反公寓管理制度,一人次以上(含一人次)受校级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 因违反公寓管理制度,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受到校级通报批评。

3. 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

4. 违反自修纪律,自修时间内在寝室内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等活动被查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