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学院水电管理
第一条 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提倡节约用水,随用随关,杜绝长流水。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请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电器设施不得擅自修理。
第二条 水电实行定额指标管理(有特殊说明的宿舍、寝室除外)。住宿本专科生、硕士生每人每月3度水和3度电的免费指标。为提倡同学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免费指标按月拨给,当月有效。
第三条 水电用量以寝室为单位结算,每两月抄表公布各寝室水电用量,超出定额部分按表记由所辖人员分摊,超定额收费标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及调整。学校每两个月收取一次超额电费,由宿管中心代收代缴。
第四条 在宿舍内安装和使用大于200瓦的电器应向宿管办提出申请。